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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书啦 > 月租一千五 > 分卷阅读26

分卷阅读26

这种疏离古怪的家庭氛围与自己家很不相同,舒晋突然很想念家里的严父慈母和以打击他为乐趣的老哥。

剩下的五个人大呼小叫地争抢半只鸡,舒晋跟明华你一口我一口啃大鸡啃得很幸福。明华吃完后嘴油油的,脸上泛着粉色,长发扎成尾,灯光下没有遮挡的一双美目更是顾盼生辉。

堂婶立刻带点不悦地说:“这是我儿子!”

待看到真正的舒筱端着茶盘出来,他才知自己脸盲得多么离谱,高和长相差这么远居然也能认错。

遇上合适的人,一个多小时的路程也可以很短。

,低垂的眼,抿成一线的薄,高挑单薄的形显得冷清而孤傲。

接下来的周五晚上,舒晋就见到了明华,他给舒晋带了只金黄焦脆的香酥鸡,还是热的,说是堂婶让送来的。

一路上,几乎都是他在说,明华笑着听。每走到一个公交车站,舒晋的故事都刚好没说完,两人便继续往前走,走过第五个站台后,明华说:“要不我们走回你学校吧!”

明华伸出白晰纤长的手掌放在他发上压一压,似乎很喜欢那的感觉,他也伸手撩撩明华的长发,柔顺得立刻从指间走。

一顿饭吃下来,舒晋感觉很怪异。堂叔完全无视明华,只跟他们三人说话;堂婶的关注点则全在明华上,对别人爱搭不理;舒筱对每个人都有距离,对明华尤为客气,不大像姐弟;而明华则本不说话,只在舒晋说话时用那双乌溜溜的眼睛看他。

舒晋抱着明华说:“那不行,要也是我女朋友。”

那便是他与明华的初次见面。

老妈说,堂叔说那个孩子子又冷,又不好,有先天心脏病,小时候常常住院。堂婶又对他特别溺爱,力几乎全都花到了他上,所以堂叔不喜欢明华。

饭后,他便立刻告辞。堂叔说送他去公交车站,明华站起来说了舒晋进门来的第一句话:“我送弟弟吧,正好去上课。”

舒晋说:“姐姐,你比我们班所有女生都高!”

舒晋想,可是我喜欢,很喜欢,一见如故。

堂婶说,明华大他两岁多,正在读高三,准备考美术学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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舒晋领着明华去了一趟洗手间回来,就看到室友们正虎视眈眈地围着那只鸡就要剥拆骨,明华迅速上前抓住一只鸡,连着翅膀和一大块鸡肉撕下来,完全不顾干净的白衬衫沾染了油渍。

舒晋懵了。“舒筱”的眼里泛起一丝笑容,仿若一池深潭折出了阳光。

舒晋走在他旁,看着他乌黑顺的长发在后如锦缎般动,忍不住说:“明华哥,你发真好看。我发留长一点都不行,得跟刺猬似的。”

舒晋晚上跟家里打电话,才从他妈那里知明华原来是弃儿,五岁多前在孤儿院,后来堂婶见到他后坚持收养了他。

他的声音如幽泉般清泠,这声弟弟却叫得很温柔。

舒筱的眼抬起,乌溜溜的眼睛在他脸上溜了一圈,舒晋感觉就像大热天被冰水镇了一下,说不出的舒爽。

张少群惊艳:“舒晋,你这小哥哥要是女孩子,我就追了。”

明华更喜欢他。

这件事堂叔从到尾都没有同意过,因此明华冠的是母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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