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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书啦 > 末世之每天都在被迫忠犬 > 分卷阅读11

分卷阅读11

你喜欢我的晶对吗?陆慕瑶怯怯的问,随即又甜美的微笑起来,伸出一只手手狠狠地向自己的后脑勺扎去,生生的刺破肉将晶连着脑浆、鲜血、骨的碎片以及生长着乌发的与肉块一起扯出,然后爱惜的用另一只手将晶拈出,把上面的秽物在干净的没血的白衬衫上净,同时干净了双手,走向边峦,带着甜美的笑容双手奉上自己艳红透彻如宝石的晶

林雨:妹子你恨错人了啊喂!!逻辑有漏!漏!!我不要躺枪啊,不要让我躺枪!!!!

熊孩子装模样的狠狠颤抖着用力砍下了她前伸的双手,肉落地发出了闷声,晶叮的一下远。

林雨看到与他并肩站立的熊孩子一脸歉疚表情痛苦的闭上眼睛,就明白了自己的命运,紧接着熊孩子决绝地说了话:是!我爱他!我爱上他了!之前的我就爱他爱到疯了!!我的异能是读心,我明白你内心在想什么!我们彼此相爱,我不能让你,把他从这个世界上抹去!!

林雨一看时机已到的趁机就跑,将所有的能量都灌在脚上瞬间就冲到了自行车旁,拉起车子就骑上开始飞蹬,能蹬多快等蹬多快,能逃多远逃多远。据原主记忆中的地图林雨开始疯狂的逃跑,希望能免于这场无枉之灾,心分二用,一分用来逃,一分用来消除痕迹,来多迷惑那个变态几秒。

陆慕瑶轻笑两声:边峦,你被背叛了呦。那个人,一到生死关就离你而去了呢。

要尽快把那只碍眼的猎物葬送在这个世界上呢,绝对不能让它妨碍自己和边峦。

谁料陆慕瑶满脸红晕,手扶额,一副惊喜的快要晕倒了的样子:边峦!边峦!你怎么可以这么美好呢?现在我不想吃掉你了!我现在爱你爱到极点了!不行,我得把那个碍眼的家伙杀掉!然后,你有什么气都可以发到我上好吗?挖晶也好掏心也好断手断脚也好,在我们的世界里我们一定会快乐到无与比的!!!

我叫林雨,今年24岁,被一个比我拽的熊孩子收了小弟,他刚刚狠辣的杀掉一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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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的断手还在滴滴答答的血,可她还是狂乱的挥舞手臂兴奋的转看向林雨逃跑的方向。

陆慕瑶不禁愉快的呼喊出声:那我就去杀了他吧,去为你报仇!亲爱的,你要等我,要是逃了,我会禁不住杀了你吃掉的!

熊孩子装模样的推开林雨,把唐刀递给林雨,用匕首哆哆嗦嗦的与陆慕瑶对峙。

时间就是生命!!速度就是生命!!

我的家乡,我想你了,飘扬的五星红旗,澄澈的蓝宝石的无云的天,夜里城市不灭的灯光,楼底下小孩子的吵闹,菜市场大妈的温和笑容,还有基本十分之正常的人们和平静平凡的每天。

我想你了,我的家乡。思念如水,淹没了我,我难以呼,置于这片哀愁的海洋,我难以浮出水面去呼欢乐的空气,如果我这么了我那时一定已经死亡再无声息。

是他对不对?一定是他!!陆慕瑶满脸怨恨,我都看到了,你抱住他了,你爱他是不是!是因为他你才杀我的是不是?!

林雨随时准备逃跑,他用神力瞄见街角有一辆歪着的的没锁的能用的自行车,自行车君就看你的了,我怎么可能用跑过那个高阶女变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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