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要走。
噗。
我:“……”我觉得我受到了严重的人
攻击。
“我们走散了。”我
糊
。
我忍住莫名的笑意,说:“到
看看吧。”
“我今年四十一岁。”我干巴巴
。无论是
灵还是黑
灵都是长寿的种族,四十一岁对于我们来说相当于未成年,对于寿命最短的人类来说已经足够作为证明了。
巴顿忍无可忍:“我送你。”
一路下来,我就买了几瓶“劣质”的酒红色和茶色颜料,一把“勉强入眼”的
巧的小刀和一件“差强人意”的海蓝色印花斗篷。
了拽他的手,说:“走的太快了……我想买些东西。”
直到太阳落山,商贩们都纷纷回到了旅店,街上只剩下零零散散的摊铺和几个包着
巾的衣衫褴褛的
浪汉挨坐在某个角落里。
巴顿抱着
,一只
直立,另一只膝盖微曲,背对着我压在我的侧
上,自顾自地说着“反正没人看得见”就把他那
对我来说有点大的浮夸的帽子扣在了我的
上。我顺着他面向的方向,看到了一个卖花女,穿着单薄的布料,她上下搓着胳膊,耷拉着脑袋,隐约能看到小巧的鼻尖和下巴柔和的线条。
一个
姿矫健的男人格格不入地出现在黄昏时的街口,斗篷外套是肃穆深沉的墨绿色,深色短
与白色丝袜相衬,手上
着手套。与巴顿相比之下不如他的华美
致,但胜在干净利落,在余晖的映衬下给人一种稳重可靠的感觉。
我也忍无可忍:“不必了。”
我睨视着巴顿衣服上金光闪闪的
苏和排扣,在心里默叹:白白糟蹋了一副好声音。
没有任何
据,我感觉到了,那个女孩知
有人在盯着她。这个认知让我心里说不上的不舒服
明明只是一个眼神,却包
着千千万万个让我想揍他的理由,为什么我要看懂?!为什么!!
☆、第十五章●神说,你长的很让人放心
“那个小矮子呢?”
“你还是小孩子么?”巴顿看了我一眼我,一语
破。眼神中既带着怜惜,又带着鄙夷,既写着“好神奇”,又写着“怎么不叫我”。
巴顿曾经是少城主,对于地摊、商铺的东西显然都看不上眼,心不在焉地站在我的旁边看着,偶尔会说一句“这件是最好的劣质品”“那件勉强入眼”之类的话。
“一把年纪了还走丢啊,顺带一提,我才二十一岁,而且从来没有走丢过哦,大叔――”巴顿恶劣地笑着,尤其是说着最后一句“大叔”时。
巴顿迈开
就要走过去。
作者有话要说: 每一篇文章都有它的卖点,毒
式幽默,细腻华丽的辞藻,
而不腻的肉,深入人心的
格等等。本来我想用特色设定来作为卖点的,可是在前面那几篇几乎没有提及过【泪,所以我现在是在靠摆设般的文案,神一样的猪队友般的标题和与内容有五
钱关系的内容提要来欺骗读者吗【捂脸,鄙人不是故意的,看我真诚的大眼睛⊙⌒⊙,我会努力进步的,竟然看到了这里的读者只要你们“不抛弃”,我就绝对“不放弃”,励志地握拳!!
他什么都没有说,脚步却渐渐慢了下来,走了一会儿,才若无其事地回过
问:“你想买什么?”
小屁孩,我出生的时候,你的父母说不定还在吃
呢,嚣张!